濮阳机构编制工作信息
第8期
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2014年6月19日 |
关于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编委、省编委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市于5月7日召开了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暨实名制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及时了解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我市建立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旬报、通报和督办制度,有力推动了核查工作的开展。目前,台前县、清丰县、濮阳县核查工作整体推动较快,个别县(区)旬报制度执行不够好,不能按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影响了核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确保核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
市编办对各县(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督导,并将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市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专项督办。各县(区)要加强对县(区)直单位、乡(镇、办)的督促指导,确保各单位按时准确上报各项核查数据。
二、加强汇报沟通
为及时向省编办上报全市核查工作动态,县(区)编办旬报时间稍作调整。请各县(区)务必于每月9日、19日、29日,将本县(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上报市编办。同时,各县(区)核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编委及市编办汇报。
三、严格工作要求
省编办已明确了核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各县(区)要准确把握、细化步骤、制定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编委和省编委的各项要求,绝不能对各项工作步骤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切实做到核查数据准确、核查结果真实,确保高标准、高效率地完成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电子信箱:pysbbxx@163.com
报: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政府。
送:市编委成员。
发:各县(区)编委。
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2014年6月19日印发
编 辑:徐 扬 冯春光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