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审批事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濮阳市的统一部署,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于2013年8月底前完成县(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任务。截止6月底,濮阳市台前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余四县一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各县(区)政府专门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自查清理、审核论证、协调确认、报告审批和公布结果五个工作步骤,各县(区)编办要认真把握审批原则,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审批单位的审批事项做到应取消的取消,能调整合并的调整合并;凡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对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做好承接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三是加大督导检查。首先,市编办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赴县(区)指导解决县(区)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其次,市编办与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区)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实到位,避免出现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