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简讯
第4期
华龙区编办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豫办〔2012〕1号)和市委编办工作部署,华龙区委编办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编办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机构编制股承担机构编制的调整核定、各部门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审核备案、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措施、研究处理清理规范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等工作;综合办公室和机构编制监督股协同清理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步骤。围绕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结构、职责履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详细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实有人数,核实领导职数、经费补助形式和资产状况。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单位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对清理规范中保留、合并重组及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符合法人登记条件的,必须按程序依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中文域名注册申请;对已撤销的事业单位,要及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注销登记;对“双重法人”的事业单位要严格清理。三是严格工作纪律。明确提出清理规范期间,原则上不新设事业单位,不新增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严格落实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事业单位与中介组织分开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着力处理好清理规范与稳定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华龙区编办)
清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全面启动 3月9日,清丰县召开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省、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认真传达了《中共清丰县委、清丰县人民关于成立清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了《清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清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已全面启动。
(清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