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改革乡镇机构,精简人员,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温家宝总理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营体制和生产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农村管理体制以及上层建筑还有许多方面不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影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通过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推动乡镇机构、县乡财政体制、农村教育体制等改革,促进村民自治,必将带动整个农村上层建筑的调整和完善,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成败的关键。农村税费改革不是把农民的负担全部变成国家财政的负担,如果那样就不叫改革。农民负担重的一个根本原因是乡镇机构过滥、人员过多,必须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否则,乡镇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效能很难充分发挥出来,财政开支和农民负担也很难真正减下来。这是最艰巨的任务。农业税减免以后,乡村干部的工作任务、范围都会发生新的变化,人浮于事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行政事业经费开支减不下来,将使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势在必行。同时又必须看到,乡镇是我国政权的基础层级,直接面对广大农民,担负着为农民办事,维护农村稳定的职责,必须确保有效运转。这两项任务都非常重要,不能偏废。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方向是,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首先,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现在,乡镇政府还在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了之后农民有意见的事,有一些甚至还在沿袭人民公社时期的管理职能和办法。只有切实转变职能,把不必要的事减下来,才能把不必要的人和机构减下来。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次,要精简机构和人员。今后5年内,基层机构和人员一定不能再增加,这样才能保证按现行的财政预算标准实现改革目标。要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设置,任何地方、任何部门都不得要求乡镇设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要重新核定乡镇编制,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坚决清理超编人员和靠收费供养的人员。编制一经核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坚决把住进人的“口子”。要重视乡镇站所等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在乡镇占大多数,乡镇财政负担重主要体现在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大力整合乡镇事业站所,重复设置的要合并,能撤销的要撤销,不宜由政府办的要推向市场。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要分类管理。第三,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对分流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要探索多种分流方式,帮助他们重新就业,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农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