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47.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与县(市、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
    暂无信息!
首 页 上一页下一页 尾 页 

主办: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华网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