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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市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市委编办关于市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政府建设的情况说明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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