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24.健全地方政府规章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大重要立法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地方政府规章,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重要行政管理规章由司法行政部门起草制度。
首 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 页 

主办: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华网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