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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委编办“三个突出”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南乐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1-10-21 点击次数:1291

为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南乐县委编办突出“严、精、督”三字,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日常管理,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突出“严字”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审批严格化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动态管理、有保有压”的原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涉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统一由县委编办审核,按程序报县编委会审批,其他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把控机构设置关,对于部门要求成立事业单位的,一律进行充分论证,确需成立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予以成立;对于职能弱化、规模过小、重复设置、职责相近的事业单位,坚决予以撤销或整合。

二是突出“精字”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日常精细化管理。组织专人系统整理部门机构编制历史沿革文件,对近年内的相关文件予以归并,以部门为单位,建立起机构编制历史沿革电子档案,夯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基础。党政机构改革后,制定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以制度上为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建立机构编制工作台账,对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领导职数、编制数额、实有人员等基本情况全面梳理,分门别类,根据部门、单位工作量的多少、工作条件的差异和工作强度的轻重,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进一步激活部门(单位)的活力和动力。

三是突出“督字”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作为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水平、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基础和载体,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努力提升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效能。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建立定期核查制度,通过部门自查、联合审核、实地核实等方式,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数配备等情况,逐项与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等资料进行核对,对发现的擅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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