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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简讯2012年第37期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1-16 点击次数:3681
 

机构编制工作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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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8

 

 

市编办领导莅临濮阳县调研指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为了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市编办组织五县二区编办主任在濮阳县召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现场办公会。市编办主要领导、各县(区)编办主任、市事编科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各县(区)编办主任就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提出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市编办主任孙培山同志针对各县(区)提出的问题做了解释、解答,并提出要求:这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只有尽快完成清理规范工作,才能顺利开展事业单位分类,为推进其他相关改革创造条件。清理规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编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濮阳县编办)

 

南乐县编办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近日,南乐县为优化人员结构,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编制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研究出台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一是坚持“编制审核在先”。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实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严格按照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进行管理。二是严格考录。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接收各类统配人员或调配人员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必须依据空编情况,向县编委提出用编申请,以避免超编进人、违规进人。县委编办对其编制数额和编制结构进行审核,提交县编委研究同意后,县编委主任签发《编制审核通知单》,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凭《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凭《编制审核通知单》和调配手续到县财政局办理工资统发和经费核拨,县编办办理入编事宜。三是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实行以身份证号为个人编码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其人员信息经审核公示无误后录入机构编制管理信息数据库。发生变动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必须持证及时到县委编办进行调整。四是规范办理程序。建立了“单位申请、编制审核、人员调配、财政供给”四位一体约束机制,确保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控制在编制范围以内。

(南乐县编办)

 

范县扎实部署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  为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县经济社会发展,20121031,河南省范县召开了由县清理整顿教师队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各乡镇中心校校长、中学校长和县直中小学校长共计120余人参加的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动员会。会前,范县编办会同县纪检监察、人社、财政、教育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方案,经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本着“自纠从宽,查处从严”的原则开展,重点对在编不在岗教师进行清查,通过开通举报电话、单位自查、张榜公示和检查组逐校逐人见面并查验工资表、签到表、身份证等信息,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清理规范工作完成后将出台严格的请销假、不定期巡查等长效机制。     

(范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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