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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简讯2010年第10期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0-13 点击次数: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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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编办对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为认真总结我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整改存在的问题,按照统一安排,927日,市编办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办领导带队,对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包括五个方面内容: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行政编制使用及部门领导职数核定情况;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整合情况;“三定”规定印发和落实情况;“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等情况;新组建单位运行及机构撤并单位的人员划转情况。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县区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有关人员座谈了解、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检查表明,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各县区领导重视,动作迅速,政策严格,效果明显。一是政府机构数额、行政编制控制较好。各县区均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设置机构,县政府工作部门没有突破省下达的机构限额。同时,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对于在改革中需要充实和加强的部门,在行政编制总额内采取带编调整等方法,既满足了工作需要,又确保了行政编制总额不突破;二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整合较为彻底。各县区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立足实际,下大气力整合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使这些单位按照规定撤并、整合,不留“后遗症”;三是“三定”规定印发及时,落实情况良好。在420日前各县区均印发了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目前,各单位职责调整、职能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四是政府职能转变较为顺利。工作部门之间及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明确,住建、环保、运输等关注民生部门的职责得到了强化;五是新组建单位运行情况良好,撤并单位人员划转基本到位;六是县区编办自身建设有新的进步。各县区编办积极向县区委、县区政府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县区委、县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目前,各县区编办均已单独设置,列为县区委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基本确定,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基本得到落实,编办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同时,发现各县区的政府机构改革虽已基本完成,但仍存在着机构挂牌与实际设置不一致、行政人员超编、人员定岗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市编办将加大对县区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机构改革相关反馈建档制度,确保全面完成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市编办对全市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为进一步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经市编委领导同意,近日,市编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市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主要侧重六个方面,即:乡镇机构履行职能和职能转变情况;乡镇进人实行控编审批情况;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公开情况;乡镇机构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和乱挂牌子的问题;乡镇领导职数是否精简到位,清退的临时人员和分流的超编人员有无“回流”反弹现象;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在各县区对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督查组先后深入到濮阳县柳屯镇、清河头乡、清丰县双庙乡、南乐县杨村乡、范县白衣阁乡、台前县候庙乡,华龙区岳村乡和高新区王助乡详细了解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在检查中,督查组认真听取乡镇的自查情况汇报,查看了有关文件资料,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并做了仔细询问和认真检查。从督查情况看,一是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守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二是各乡镇都能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乡镇机构编制公开公示制度不断完善;三是各乡镇都能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和谐等方面履行和转变职能。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机构挂牌不规范、存在条块干预现象、部分乡镇缺编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等。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有关县区和乡镇领导表示,一定认真落实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督查组对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河南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并努力转变职能,提升为“三农”服务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身建设】

       

市编办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市编办单独设置以来,在市政府机构改革任务艰巨、机构编制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的双重压力下,以自身建设为抓手,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加强硬件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16项机关管理制度;强化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深入基层、服务发展中找作为;不断改善服务,在热情接待、主动服务中树形象。切实把文明创建工作与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服务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次通过文明办检查验收,为开创工作新局面、实现“二次创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编办出台16项机关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近日,市编办出台了16项机关管理制度。制度涵盖学习、议事、财务、接待、车辆、考勤、保密、信访、公文处理、新闻宣传、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为促进编办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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