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
【工作动态】
市编办对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为认真总结我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整改存在的问题,按照统一安排,9月2日至7日,市编办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办领导带队,对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包括五个方面内容: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行政编制使用及部门领导职数核定情况;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整合情况;“三定”规定印发和落实情况;“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等情况;新组建单位运行及机构撤并单位的人员划转情况。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县区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有关人员座谈了解、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检查表明,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各县区领导重视,动作迅速,政策严格,效果明显。一是政府机构数额、行政编制控制较好。各县区均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设置机构,县政府工作部门没有突破省下达的机构限额。同时,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对于在改革中需要充实和加强的部门,在行政编制总额内采取带编调整等方法,既满足了工作需要,又确保了行政编制总额不突破;二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整合较为彻底。各县区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立足实际,下大气力整合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使这些单位按照规定撤并、整合,不留“后遗症”;三是“三定”规定印发及时,落实情况良好。在4月20日前各县区均印发了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目前,各单位职责调整、职能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四是政府职能转变较为顺利。工作部门之间及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明确,住建、环保、运输等关注民生部门的职责得到了强化;五是新组建单位运行情况良好,撤并单位人员划转基本到位;六是县区编办自身建设有新的进步。各县区编办积极向县区委、县区政府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县区委、县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目前,各县区编办均已单独设置,列为县区委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基本确定,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基本得到落实,编办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同时,发现各县区的政府机构改革虽已基本完成,但仍存在着机构挂牌与实际设置不一致、行政人员超编、人员定岗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市编办将加大对县区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机构改革相关反馈建档制度,确保全面完成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市编办对全市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为进一步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经市编委领导同意,近日,市编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市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主要侧重六个方面,即:乡镇机构履行职能和职能转变情况;乡镇进人实行控编审批情况;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公开情况;乡镇机构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和乱挂牌子的问题;乡镇领导职数是否精简到位,清退的临时人员和分流的超编人员有无“回流”反弹现象;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在各县区对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