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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关于2021年度法治濮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序号:6463发布机构: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发布:2022-03-21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委编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行政、法治“编办”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濮阳(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围绕法治建设重点环节推进法治“编办”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抽调业务科室骨干人员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专班,负责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中心)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办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健全决策机制。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依据《市委编办工作细则》,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议、室务会议议事原则、议事方式、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室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今年37次室务会会议议定事项全部与法有据。

(三)严格办事程序。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遵循“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和环节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

(四)开展宣传教育。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增强用法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二、聚焦主业主责,围绕机构编制部门职能发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整审批机构、人员编制。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立、撤销、调整机构编制事项70余次(项),均按法定权限和程序提交编办室务会、市委编委会、省编办研究审批,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机构编制文件。我市行政事业机构总量、编制总量实现“两不突破”。

(二)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全面修订科技、工信、商务部门“三定”规定,推进科技、工信、商务领域体制重构、机制重建、职能重塑,更好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二是做好各项重点领域改革,深入研究行政复议、教育督导、市县乡村振兴局组建相关领域体制机制问题,做好体制优化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三是强化党政部门职能统筹,优化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对党委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行政正职兼任党委部门副职问题进行明确,研究印发市公安局“三定”,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5个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进行研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划分、优化资源配置。四是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市直方面,按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对47个党政部门3599项权责事项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情况,分两批调整16个市直部门权责事项367项,持续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推动职权法定,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作用。县乡方面结合乡镇办权责清单,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四)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将评估作为优化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支撑,累计评估112家机关事业单位,逐步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评估全覆盖,实现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和全程监管。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在全省率先完成455个机关事业单位8万余项机构编制信息数据核查工作,发现8类问题2847项差异数据,修正完善信息数据2324条,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全市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推动解决部分单位职责履行不理顺及改革遗留问题,省委编办工作信息专期刊发我市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经验做法。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濮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濮阳建设贡献机构编制力量。


主办: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华网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