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7.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市委编办关于公众参与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情况说明
2021-07-30
市委编办关于公众参与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情况说明
2021-07-30
市委编办关于公众参与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情况说明
2021-07-30
市委编办关于公众参与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情况说明
2021-07-30
市委编办关于公众参与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情况说明
2021-07-30
市委编办关于公众参与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情况说明
2021-07-20
首 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 页
主办:
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
华网传媒